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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用好案例“活教材” 以案明纪“敲警钟”

【 字体:    稿件来源: 安徽日报  作者: 石火旺   时间:2024-03-27 17:05:36   

案例是最好的教材,也是最好的“正衣镜”。去年以来,宿松县纪委监委把用好用活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作为深化警示教育的重要抓手,督促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心。截至目前,全县共组织和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500余场次,覆盖教育党员干部10000多人次。

“无论是忏悔书还是忏悔视频,由违纪违法人员讲出自己从‘小节不守’到‘大节难保’,从作风‘松一尺’到行动‘退一丈’,往往能触及接受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的内心深处,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该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表示。

坚持关口前移,早谋划、早部署,该县纪委监委从办案初始就全盘考虑警示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已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活教材”,尤其是本地区的典型案例,坚持从立案环节起就做好案件剖析,丰富警示教育素材。一立案,宣传部就与专案组通力配合,进行深入剖析,通过采访违纪违法人员、留存录音视频等,全面收集第一手资料。综合运用第一手素材,制作警示教育片、编印忏悔录,引导党员干部学法守纪,真正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该县纪委监委还坚持警示教育“线上+线下”同频互动,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不定时推送案例通报、“以案为鉴”等反面典型,将典型案例以直观、深刻的方式展现在党员干部面前,让警示教育直击人心,更具有感染力和震慑力。

“警示教育既是思想政治课,也是纪法教育课,根本目的就是让党员干部触及灵魂,受到震慑警醒。”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未来将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和治本功能,引导党员干部明纪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石火旺) 【 2024年03月27日第7版】


责任编辑:戴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