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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发改委发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告诫提醒

【 字体:    稿件来源: 宿松县发改委  作者: 石善信   时间:2021-12-23 17:04:02   

  宿松融媒讯 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为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让广大消费者过一个欢乐祥和中秋国庆佳节,宿松县发改委提醒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诚信经营,特做如下提醒告诫:

  广大经营者,要杜绝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超出正常存储数量或存储周期的囤积居奇行为;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公路交通运输部门,要杜绝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高速公路收费部门,要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

  旅游行业相关经营者,杜绝发生以下违法行为:旅行社不履行价格承诺;旅游购物店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服务场所两套价格、低标高结、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景区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商业零售企业,要完善线上线下促销方案,规范价格行为。大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要避免发生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

  生活服务行业,特别是洗车、餐饮等行业经营者在享有自主定价权利同时,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杜绝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及价外加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

(通讯员 石善信)


责任编辑:戴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