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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城区治犬责任分工及举报方式

【 字体:    稿件来源: 宿松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2-12-09 10:46:05   

  为落实《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保障我县治犬效果成效,特将宿松城区治犬责任分工及受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如有发现养犬乱象请积极监督举报!

  1、县公安局:负责养犬登记管理(详情后续),捕捉禁养犬,捕杀狂犬,受理、查处违规养犬、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等违法养犬行为。举报电话:110。

  2、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受理、查处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法携犬外出等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556-7821120。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对犬只经营流通单位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及时查处未经登记的犬类违规经营行为;举报电话:0556-7821258,12315。

  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免疫、采集免疫犬只相关信息和疫病防治,依法做好犬只养殖场所、动物诊疗机构和犬尸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审查许可以及犬只收留场所的防疫监督等工作。举报电话:0556-5652099。

  5、宿松县狂犬疫苗接种咨询电话:0556-7821049。

责任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