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日报】破凉镇“三治”融合推进乡村善治
本报讯 今年以来,宿松县破凉镇黄大村不仅通过发展茶产业为乡村振兴打牢了产业基础,在基层治理方面,积极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善治效果凸显,乡村振兴得到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被推荐为2021年安徽省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村(社区)入选名单。
黄大村坚持自治为基,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依法依规提高村民自治能力,修改完善了村规民约;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工作机构。严格民主决策,遵循村总支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议事决策程序,凡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情和村民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重大项目工程、集体资产、资源对外承包、承租、大额资金支付、低保、扶贫救助等惠民政策享受对象的评议确定等事宜都严格按照该程序组织实施。强化民主监督,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首先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同时上传小微权力平台,将线上线下监督相结合,提高监督力度;其次将决策事项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备案,最后交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委会实施过程中,村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决策事项实施结束后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对实施效果进行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度未达到80%的,两委会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决策效果符合群众要求。
坚持法治为本,助推乡村法治建设。联合镇派出所和镇司法所,每月开展一次“法律进乡村”讲座,现场向人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同时辅以生动形象的法律案例,让严肃的法律语言转化为柔软的地方方言,提高了村民的守法意识。强化主体示范带动效应,加强对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的法律和知识培训,有序引导广大农民尊法守法。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法律实践活动。村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主要负责任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镇司法所,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用法律手段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全村村民的法治意识有了明显提升,多年来无任何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坚持德治为先,提升乡村德治水平。通过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期举办文化演出进乡村活动,以文化育道德。今年以来,联合县乡文化部门共举办“送戏进万村”“电影下乡”“非遗进乡村文艺展演”等文化演出活动10余场,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典型选树活动,促进美好村风建设,持续开展“市县乡村好人”“五好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儿媳”“卫生清洁户”等评选活动,大力弘扬身边的好家风好家训,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新风。全村共15人获得上述殊荣,德育教化示范效果明显,德治氛围进一步浓厚。 (通讯员 朱咸永)
责任编辑:戴菊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