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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全面完成2023-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周楠   时间:2024-01-14 16:05:00   

  宿松融媒讯 为确保受灾困难群众能够温暖过冬,1月11日,宿松县应急局县238万元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3358户10828人受灾困难群众的“一卡通上,全面完成了2023-2024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强化部署。我县在接到省级冬春救助资金下达文件通知后,第一时间由县应急局、县财政局根据受灾乡镇需救助情况及时分配下达资金,并联合印发了《关于下拨2023年中央、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详细安排部署了冬春救助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对冬春季需救助人口的评估和评议上报、救助对象信息复核、资金发放、台账建立等各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操作规范。同时,县应急管理局安排专人跟踪指导各受灾乡镇组织人员开展排查摸底,摸清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底数,做好救助需求评估、测算,积极向上申请救助资金。建立健全冬春救助台账资料,不断夯实救助工作基础。

  规范程序。按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坚持救灾款物专项使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受灾程度,结合全县工作方案和乡镇实际,指导乡镇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救助标准。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工作流程确定救助对象,优先做好受灾脱贫人口、低保户、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困难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受灾人员的救助,确保需救助对象和需救助资金等基本情况精准。同时,2023年12月中旬组织乡镇村组对需救助对象的姓名、家庭人口、身份证、社保卡账号等信息进行了再次复核确认,在救助资金下达前进一步核定发放信息,保障了后期救助资金的顺利发放。

  加强指导。县应急局对资金发放工作程序和时限进行了明确要求,在资金发放过程中,通过现场指导、电话沟通等方式,全程跟踪指导受灾乡镇按程序要求、科学规范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落地达效

  充分发挥救灾资金最大社会效益。(通讯员 周楠)

责任编辑:杨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