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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日报】明年元旦起宿松县城区禁放禁烧

【 字体:    稿件来源: 安庆日报  作者: 白萍   时间:2021-12-23 09:12:34   

  本报讯 12月14日,宿松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和禁烧香纸冥币的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禁止在县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纸冥币。届时,安庆城区和七个县(市)城区实现禁放禁烧全覆盖。

  明年元旦起宿松县城区禁放禁烧

  根据通告,宿松县城区禁放禁烧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禁放禁烧区域为:白洋河、联盟村护城堤路以西,二郎河(城区段)以北,新耕河、骊山港口接老二郎河以东,将军山路、城门冲路(山水公园)以南区域,宿松经开区建成区(含通站路以南振兴社区、龙山社区)、东北新城建成区(含玉龙社区、龙井社区)。此外,宿松五里乡已建成区(匡吉花园、秀水河畔)也列入禁放禁烧区域。

  在禁放禁烧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焚烧香纸冥币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提供庆典、婚庆、殡仪等服务的经营者及物业服务企业不提前向服务对象告知、不劝阻或者劝阻无效不举报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焚烧香纸冥币。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纸冥币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

  提倡“禁区”之外不燃放烟花爆竹

  宿松是安庆城区及县(市)城区施行禁放禁烧的最后一个县,自此,安庆城区和七个县(市)城区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纸冥币。

  近年来,从限放到禁放,从部分区域到全面禁放禁烧,安庆持续打好“禁放禁烧”攻坚战,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

  从2018年1月1日起,安庆实行了为期两年的烟花爆竹限放政策,允许除夕至正月初八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放。

  但从实际执行效果来看,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几天里,大量集中燃放造成了2—4天空气重污染,PM2.5平均浓度明显高于全年平均浓度。

  2019年底,市禁放办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入户走访等形式征求意见,2000名受访者中共有95%的群众支持全面禁放禁烧。

  市禁放办工作人员杨宁介绍,从调查结果看,社会各界对禁放禁烧普遍认同。因此,从2020年元旦起,安庆城区全面实行禁放禁烧,各县(市)城区陆续启动。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安庆城区禁放禁烧“再加码”,区域范围由原来的80.34平方公里扩大至229.34平方公里,涉及居民95万余人。除新洲乡、海口镇、五横乡、杨桥镇、山口乡以及大龙山镇、老峰镇部分区域外,其他均在禁放区域内。

  “通过近四年的宣传教育、巡查执法,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基本已经杜绝,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提升,街道上干干净净,环卫工人的垃圾清扫量减少一半以上。”杨宁表示。

  在禁放区域之外,可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吗?杨宁介绍,按照规定,禁放区域外也有十类地点是禁止燃放的,包括城市主干道、党政机关办公地点、公园广场、学校医院等。“我们希望市民在可以燃放的区域也尽量少燃放或者不燃放烟花爆竹,改用其他的庆祝方式。”

  (全媒体记者 白萍)【2021年12月22日 第A02版】

责任编辑:戴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