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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严防“带病提拔”“带病评优” 党风廉政审核否决23人次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纪委监委  作者: 李婷婷   时间:2023-06-06 14:48:40   

  宿松融媒讯 “县某某局徐某某有正在办理的问题线索,经分析研判,建议暂缓评优评先……”这是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出具的第45份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复函”的内容。

  党风廉政审核是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一道重要关口,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注重运用监督执纪结果,严格把好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依规依纪依法、科学合理规范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坚决把“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的党员干部“拒之门外”。

  为高效精准开展审核工作,县纪委监委严格规范接收程序,在接到申审单位的正式来函后,首先对征求意见的事项、人员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来函中是否列明征求意见的依据、人员信息是否准确、使用意向是否明确等基本信息进行确认。同时,注重做好政策解读,请申审单位在征求意见工作中事前沟通,把握范围,预留合理时间,避免不区分人员身份和职务职级“整体打包”征求意见、短期内就同一人员和同一事项重复征求意见、超越干部管理权限无效征求意见等问题。

  建立“1+N”联合会审机制,由委组织部牵头办理,第一时间填写制式党风廉政情况审核结果反馈表,分别征求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多个部门的意见,重点围绕信访举报、案件初核、立案在查、受处分情况等内容联审联查,审核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批交组织部汇总。组织部汇总后整理出回复意见,报分管副书记审批,最后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按照“实事求是、逻辑严密、表述清晰、内外有别”的原则出具征求意见复函。整个回复工作全程留痕,确保严格把关,倒查有据。

  聚焦关键因素,分类分情况进行审核。对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已经被立案审查调查的、因失职渎职或未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规定被追责问责的情况划定“硬杠杠”。对有信访举报或在办问题线索的,要求办案人员根据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稳妥出具客观公正的结论性意见,避免出现“一竿子打死”情况。对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前收到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及时抽调精干人员,启动快速核查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诬告陷害,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今年1至5月,县纪委监委共开展党风廉政审核52批次1021人次,其中否决提拔晋级4人次、评优评先19人次;审查单位78个次,取消评优资格的单位6个。(通讯员 李婷婷)

责任编辑:陶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