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旅游从业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文明舒心的旅游消费环境,宿松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就广泛征集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问题线索
(一)虚假宣传、消费欺诈方面。旅行社和在线旅游经营者在旅游招徕活动中使用夸大、虚假信息误导,实际服务内容、标准与合同约定或宣传承诺严重不符;旅游购物店推销高价低质商品,利用虚假优惠进行欺诈,不清晰标注计价单位、价格构成等关键信息造成误导。
(二)以购养游、强迫交易方面。旅行社以低于旅游成本的价格诱骗游客,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将旅游购物店包装成旅游景点、文化场所列入旅游行程安排,采取“包厢洗脑”、言语威胁、心理施压、限制离场等手段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导游擅自增加、延长购物行程,以各种方式强迫、诱导游客购物消费。
(三)无证经营、无证执业方面。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特别是户外组织、研学机构、保险公司、保健品公司、俱乐部等单位或个人非法经营包价旅游业务:未取得导游证或持伪造、冒用证件从事导游活动;在线平台违规组织旅游活动、招募游客等行为。
(四)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方面。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合同,或者使用“阴阳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游客权益;合同未明确约定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购物次数与时长、自费项目及价格等关键信息;擅自转团拼团、变更行程等合同违约问题。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556-7811066 0556-7811438
(二)举报邮箱:2514050486@qq.com
675607893@qq.com
(三)来信来访:收件地址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中路160号 邮政编码24600/接待单位:宿松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社会各界、游客朋友和广大人民群众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括违规行为涉事主体、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照片、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三、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游客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举报。宿松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全县旅游服务质量,希望各旅行社企业、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心、放心的旅游环境。
特此公告
宿松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6年4月8日
责任编辑:陶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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