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代理记账机构(分支机构):
为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秩序,加强财会监督,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6〕19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6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分支机构)年度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2025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应当向所在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2025年12月31日前跨原财政部门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向其迁入地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
二、备案时间
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网上备案,逾期未备案将依法处理。
三、备案平台
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https://dljz.mof.gov.cn/
四、备案内容与材料
1.机构基本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
2.专职从业人员信息及变动情况、负责人与从业人员承诺书;
3.代理客户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情况;
4.系统生成《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PDF上传;
5.其他按系统要求填报与上传的材料。
五、办理流程
1.登录平台进入年度备案模块;
2.如实填报、核对并更新信息;
3.打印备案表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4.提交并关注审核状态,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即完成备案,纸质材料同步报财政局。
六、工作要求
1.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未按期备案将被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公示;
3.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但持续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依法撤销代理记账许可。
联系单位:宿松县财政局会计股
联系电话:7814659
宿松县财政局
2026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陶秋月


您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