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公安局关于征集“六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重拳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以下简称“六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等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六霸”及“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严打“六霸”问题线索
1.“村霸”行为: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2.“乡霸”行为: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操控地方事务、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3.“沙霸行为”:在采砂领域非法采砂,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砂石资源、垄断砂石市场,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砂石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4.“矿霸”行为:在矿产领域非法采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矿产市场,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管理、合法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5.“街霸”行为:在城市街道或繁华地带拉帮结派、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6.“市霸”行为: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
1.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走私入境的冻品肉违法犯罪线索。
2.生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销售、运输、贮存过程中,生产经营属于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违反食品安全规定,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线索。
3.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法使用鸡肉、猪肉、鸭肉等其他肉类冒充(掺入)牛羊驴鹿肉及其制品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4.养殖场(户)及其他单位、个人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不按规定自行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违法犯罪线索。
5.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鸡等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线索。
6.未在定点屠宰场所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以及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7.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中,侵犯商标权违法犯罪线索;食品中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违法犯罪线索。
8.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线索。
9.涉及农村食品安全、校园食品安全的其他违法犯罪线索。
10.在茶叶中添加色素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线索注意事项
举报人应尽可能详细地提供“六霸”线索和“制售假劣肉制品”线索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具体表现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音频等,以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应如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提供虚假线索、扰乱公安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恶案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线索举报保护措施
宿松县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敦促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凡参与“六霸”或“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应认清形势,尽快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负隅顽抗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五、线索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
“六霸”线索、“制售假劣肉制品”线索举报电话:0556-110。
(二)来信或者当面举报:
1.“六霸”线索举报地址:宿松县公安局扫黑办(刑侦大队)及各派出所。
2.“制售假劣肉制品” 线索举报地址:宿松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及各派出所。
我们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参与到打击“六霸”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犯罪活动中来,共同维护宿松的社会治安秩序。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建设平安宿松、法治宿松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通告。
宿松县公安局
2026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陶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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