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融媒体中心新闻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新闻宣传,严肃宣传纪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根据新闻信息发布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宿松县融媒体中心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规范本中心各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新闻信息的质量和社会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宿松县融媒体中心及其所属、承办的媒体平台发布的新闻信息的审核、发布和管理。各平台发布的新闻、资讯和播出的节目、新闻指令等,都必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第一读者”“先发一端后发多端”“重播重审”“重要稿件提级审核”等制度。
2.本制度所称新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形式的新闻报道、评论等信息,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的新闻指令。
3.审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闻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合法性等方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性原则。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决贯彻党的新闻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始终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正确传递好党委、政府的声音,更好地引导群众、服务群众。
2.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一起来。涉及重要时政报道、舆论监督报道、敏感或突发事件报道,发布之前应当呈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审定。特殊报道报市委宣传部和上级有关部门审定。
3.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各媒体平台要坚持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记者为新闻稿件的第一责任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提升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公信力。
4.坚持移动优先原则。适应媒体格局、舆论生态变化的要求,牢牢把握移动传播特点,原则上以宿松新闻网为首发平台,及时上传,及时审核,及时发布。
5.坚持准确传达原则。相关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第一时间接收、传达上级部门相关新闻指令,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新闻采编、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并及时反馈指令完成情况。对涉密指令信息,须采取必要的加密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点对点传达到位,确保指令落实的安全性、保密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6.坚持审核留痕原则。所有新闻信息的审核过程均须通过有效方式进行记录和保存,以确保审核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为后续的新闻监管提供依据。初审、复审、终审三个审核环节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核工作不能由同一人担任,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
三、审核流程
1.信息提交:图文信息和音视频素材由记者或通讯员提交,上级新闻指令由相关接收负责人对点转达,须通过有效方式确认来源无误。
2.初审:责任编辑对稿件进行初步审核,对稿件的政治性、思想性、真实性等进行把关,并检查稿件是否符合新闻信息发布要求,包括内容、格式、文字质量等。
3.复审:由部门负责人或相应人员进行,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4.终审:由总编辑进行,对复审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决定是否发布。
5.如遇重大新闻信息或紧急情况,可适当简化审核流程,但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四、审核标准
1.内容真实准确:新闻信息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来源可信,表述清晰准确。
2.观点公正客观:新闻信息的观点应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偏见和主观色彩。
3.文字规范流畅:新闻信息的文字应规范、流畅,符合新闻写作要求。
4.图片清晰合规:新闻信息所配图片要符合新闻图片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新闻信息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含有违法违规的内容。
五、监督与考核
1.宿松县融媒体中心建立健全新闻信息发布监督机制,对审核和发布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对于不履行职责或违反审核制度的责任人,将视影响程度进行相应问责处理。
3.对在审核和发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制订的对应制度同时废止。如有未尽事宜,由宿松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宿松县融媒体中心
2023年6月6日
责任编辑:陶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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