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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松县2025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字体:    稿件来源: 宿松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    时间:2025-06-03 15:34:05   

  宿松县2025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及市医保局《关于2025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宿松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宣传主题

  医保基金安全靠大家

  二、宣传内容

  按照“分级分类、精准滴灌”原则,为不同医保基金使用主体“量身定制”宣传内容,提升社会各界对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配合度,从源头上筑牢医保基金“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思想防线。重点聚焦三个方面:

  (一)聚焦药品追溯码“码上监管”

  1.针对定点医药机构:一是加强法规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通过开展守法教育,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坚决做到不空刷、不串换、不采购(非法渠道药品)、不销售(非法渠道药品)。(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二是加强采集宣传。解读《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切实履行药品追溯码采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药品采购、验收、销售等环节做到“应采尽采、依码结算”。(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针对参保人:一是加强法规宣传。结合医保政策法规向参保人讲明参与、协助倒卖“回流药”的法律法规后果,提高参保人遵规守法的意识。二是加强维护自身权益宣传。包括宣传“回流药”的主要危害,指导参保人运用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上的“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二)聚焦医疗机构“自我管理”

  一是针对医保管理人员,加强形势政策宣传。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信息贯通的通知》等文件、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正反典型案例剖析,让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以“领导重视”带动形成“全面规范”。(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二是针对医务人员,做好答疑解惑。深入一线,就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医疗服务价格内涵以及典型违规问题进行培训辅导,做到有问必答,切实提高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对医保政策的了解和掌握,推动形成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从每个人、每张处方做起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三)聚焦支付资格“监管到人”

  一是讲政策。介绍《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实施细则建立的背景,让医药人员、药店经营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建立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明晰自身的职责和使命。(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二是讲实践。围绕实施细则,结合实际案例,讲明积分规则、结果应用和修复恢复,推动相关人员在自律意识、政策理解、诊疗行为上与政策要求相适应、与行业发展相匹配、与群众期盼相契合。(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三、宣传形式

  (一)线上宣传。发挥“宿松医保服务”微信公众号“线上”媒体优势,推送“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主题内容,围绕“三个聚焦”,发布医保基金监管政策解读文章、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制作发布短视频等,切实提高群众对医保基金监管的知晓率、积极性和参与度。(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二)阵地宣传。以定点医药机构、政务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站点为宣传主阵地,发放医保宣传“折页”、展示打击欺诈骗保“海报”、摆放医保政策解读“读本”、悬挂宣传标语“字幕”。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城市公交车等载体,循环播放医保基金监管宣传音频和标语。(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三)定点宣传。召开定点医疗机构基金监管督导员座谈会,结合2025年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及各类基金监管执法检查,进行现场宣传。开展政策法规培训,解读医保基金监管形势政策,聚焦药品追溯码“码上监管”、医疗机构“自我管理”、支付资格“监管到人”相关政策要求,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规范合理使用医保基金。(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四)社会宣传。结合2025年度“政府开放日”活动,组织召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座谈会,宣讲医保基金监管法规政策,收集监管工作建议意见,引导监督员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进一步推动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同向发力。公布医保基金欺诈骗保举报电话、邮箱等举报渠道和举报奖励方法,安排专人负责举报受理工作,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并按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宣传月活动,要加强对集中宣传月的组织领导。两中心要按照活动方案,细化具体活动措施,抓好落实,协同各方力量,增强活动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突出宣传重点。要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不虚化、宣传重点不跑偏,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基金监管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要充分发挥宣传的分层分类教育引导作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感染力,强化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和参保群众法纪意识。

  (三)做好经验总结。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做好归纳总结,于2025年5月1日前将宣传活动的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及工作总结报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陶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