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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 字体:    稿件来源: 宿松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4-02-04 15:44:05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松市监信〔2024〕7号  

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直属机构:

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3〕88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局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实行年报公示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科学部署、统筹谋划,稳妥有序推进年报公示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作为,将年报工作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数据治理全面提升行动、加强行风建设、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等相结合,全方位提高服务水平。

二、明确工作任务,分类协同推进

1.开展年报“服务年”活动。向经营主体提供“年报+”服务,梳理各项惠企政策,依托年报工作中的各类移动端应用,切实打通惠企政策直通直达“最后一公里”。探索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推进经营主体相关信息与金融机构共享应用,让金融机构为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提供宽松优质的金融服务,对于金融服务过程中,发现企业未年报的,及时提醒企业进行年报。持续优化个体工商户年报服务,依托宿松县人民政府官网上线的“2023年企业年报”和省、市局“掌上年报”功能,鼓励线上年报,逐步取消个体工商户纸质年报。在企业迁移时,信用监管机构要与登记注册机构做好衔接,确保年报顺利随迁。

2.开展年报“质量年”活动。持续做好“多报合一”改革,继续做好与人社、商务、统计相关事项合并年报。推动与税务部门数据共享共用,避免企业多头填报。要提示企业注重年报数据质量,要在年报结束后加大对年报数据质量的检查力度,提升问题数据的发现与修正能力。

3.开展年报“规范年”活动。持续做好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工作,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企业100%年报,规范燃气等重点行业的企业年报,同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摸清辖区内代理机构代理记账的相关情况,会同财政、税务等相关单位共同规范管理年报代理记账机构,严肃查处虚报、乱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加大年报工作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日常监管与宣传指导相结合,在督促指导经营主体年报公示过程中,进一步培养和提高经营主体自律和信用意识。加强年报指导,发挥市场开办者、物业方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指导市场内及行业内的经营主体及时年报,协调解决各类经营主体在年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县局已通过网站、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年报提醒,并会继续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

2.加强协同配合。县局各单位要把提醒经营主体年报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县局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形成齐抓共管机制,共同推进年报公示工作。

3.创新工作方法。各所要依托省局综合业务系统,综合往年年报情况,将市场主体划分为不同类别,分类施策、分时推进。对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开展实地核查,能联系的,督促尽快年报公示。停止经营的,督促其尽快办理注销手续或办理歇业备案。经多种方式联系不上的,要纳入清理吊销,要做到年报公示工作和清理吊销同步部署、同步开展。

4.强化监管和惩戒。年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联合“多报合一”参与部门共同开展对企业年报数据质量核查。确保将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有关内容纳入抽查事项清单,实施抽查工作常态化。对因未按时年报或未按照规定在企业年报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大型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实施失信惩戒。

    5.强化督查考核。年报公示工作目标为不低于去年工作成绩,排名在全市进入第一方阵(前4名)。省局已将年报公示工作纳入一、二季度营商环境考核,并实施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县局实行每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制度。连续2周工作进度不力的市监所,县局相关领导将予以约谈。具体考核细则按《县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执行。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陶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