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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

【 字体:    稿件来源: 宿松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3-05-03 16:52:06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我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宿松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宿安全〔2022〕15号)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回头看工作,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各类燃气爆炸事故,坚决遏制燃气较大以上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县燃气安全稳定形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回头看工作,持续整治一批燃气领域突出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确保辖区内入户安检覆盖率、隐患整改率及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率均达到100%,坚决防范遏制发生燃气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县燃气安全稳定形势。

  三、工作安排

  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结合2022年开展的“百日行动”工作成果,继续开展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回头看工作,紧盯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宾馆、酒店和大排档、小吃店等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强化措施、立行立改,确保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入户安检工作,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和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燃气具、连接软管、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内餐饮等经营性用户数、燃气来源、隐患描述等明细以及整改进度、整改责任人等信息。

  (二)检查指导阶段(4月25日—6月20日)。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导牵头单位采取分片保包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全县划分四个片区(附件2)。各检查指导组对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隐患要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以督办单形式通报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三)销号验收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地在完成入户安检、隐患整改及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等整改措施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申请验收销号。县住建局根据各地整治情况组织第三方机构(燃气公司)逐户上门验收,落实闭环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优化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配强专业人员力量,加强专业技术指导,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履职尽责,围绕“三个一”活动开展“四个环节”方面的排查整治,全力以赴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制作警示教育片、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提高餐饮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燃气安全防护墙,有效降低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率。

  (三)抓好责任落实。工作期间,发现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企业及经营户实行挂牌督办,拒不整改的,及时采取断供、停供燃气等必要措施,同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对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要倒查监管责任,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将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将燃气安全整治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来抓,在夯实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成果基础上再发力,结合“百日行动”以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切实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从2023年4月20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请各地于6月30日前将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回头看工作总结和工作台账(附件3)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

责任编辑:陶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