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全面推进林业碳汇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林业碳汇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系统推进我市林业碳汇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为引领,以巩固林业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提升碳汇增量和加强碳汇计量监测能力建设为主要任务,以实施“六大森林行动”为主线,把林业碳汇工作纳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目标责任,坚持政府和市场共同发力,加强科技创新和制度建设,推动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市场交易,充分发挥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拓宽林业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市场化路径。二是坚持扩大森林面积与提高林分质量相结合,加快提升森林碳汇能力。三是坚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巩固森林生态系统碳库。四是坚持科学严谨、规范有序、稳步推进林业碳汇工作。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林地、湿地面积保有量总体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9.6%,森林蓄积量达到3200万立方米,森林碳汇能力持续提升,形成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林业碳汇工作机制、支撑制度和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到2030年,全市林地、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持续提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9.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3300万立方米,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显著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对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率显著增加,林业碳汇交易次数和额度不断增加,林农参与林业碳汇的积极性显著增强,林业碳汇工作体系和政策制度基本建成。到2060年,林业碳汇先进技术广泛应用,林业碳汇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全面建成,森林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大幅提升,助力安庆如期实现碳中和目标。
二、持续巩固林业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四)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构建有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林地保护管理格局。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坚持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切实稳定森林固碳的基础。
(五)全面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监管。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持续推进森林督查,严厉打击擅自改变林地、湿地用途和非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林草湿资源违法行为,严控导致碳排放的不合理利用活动。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公益林保护,完善林业生态补偿机制。
(六)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建设,建立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全面保护,提升固碳能力。
三、大力提升林业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七)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全面落实《安庆市林长制实施规划(2021-2025年)》,加强林木良种培育,选育和推广高固碳树种,积极开展碳汇造林。全面建设长江生态廊道,深入开展“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拓展全民义务植树履责形式。“十四五”期间全市完成人工造林11.8万亩、封山育林56.65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城镇24个、森林村庄152个。
(八)着力提升森林质量。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大力开展中幼龄林抚育、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以国家储备林项目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为抓手,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固碳能力,“十四五”期间全市森林质量提升面积达219.67万亩。
(九)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发布一般湿地名录。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严禁截断自然湿地水源,维持沼泽湿地稳定水位,加强自然湿地保育、人工湿地建设和小微湿地修复,构建湿地植被梯带分布,优化湿地可持续利用模式,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碳储存能力。到2025年,全市湿地保护率达到63%。
四、切实降低森林生态系统碳流失
(十)严密防范森林火灾。全面加强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防打保”12条措施,提高安全监测、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野外用火管控、防灭火专业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升重点区域综合防控水平,减少森林火灾导致的碳泄漏。
(十一)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力度。全面加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格落实“防治保”9条措施,压紧压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责任,开展跨区域和跨部门联防联控工作,完善疫情监测、信息通报、检疫执法、联合防治、科研攻关、技术保障、社会化服务、督查考核等措施,严格落实防控目标责任制。
五、积极推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项目开发与交易
(十二)加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邀请具有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资质的单位来我市开展林业碳汇本底调查,摸清全市森林、湿地、草地碳汇现状、变化、分布,编制碳汇项目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建设规模、进度安排、资金筹措、政策保障等,指导林业碳汇工作顺利开展。建立森林、湿地、木质林产品各类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定期发布碳汇监测数据和计量成果。抓好温室气体排放林业指标基础统计、森林增长及其增汇能力评估考核工作,加快构建符合国家规范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
(十三)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与储备。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要求,积极策划开发林业碳汇项目,根据国家备案公布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筛选适合碳汇造林和森林经营的项目, 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库。对接国内外碳交易市场规则,稳步推进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等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与备案。
(十四)探索多渠道开展碳汇交易。推动经规范备案的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进入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鼓励各地开发区域性林业碳汇项目,开展碳汇自愿交易,拓展生态保护补偿途径。鼓励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购买林业碳汇践行绿色发展社会责任。推动普惠化大型活动碳中和体系建设,引导通过购买林业碳汇,抵消会议、演岀、赛事、论坛、展览等大中型活动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购买林业碳汇消除日常工作生活碳足迹。探索建立林业碳票制度,推进林业碳票市场化交易,积极探索林业碳票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碳足迹消除等方面的应用。
(十五)发挥金融对林业碳汇价值实现的支撑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完善绿色信贷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共享林业碳汇交易项目储备库、林业碳汇监测数据和计量成果,积极探索运用“碳汇贷”、“林业碳汇质押贷款”、“林业碳票质押”等信贷产品,鼓励并推动银行与保险机构、担保公司合作,运用“碳汇+信贷+保险+担保”模式,发挥风险保障和风险分担作用,促进林业碳汇资源的价值化、金融化赋能增值。
六、全方位强化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成立林业碳汇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林业碳汇专班,负责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林业碳汇工作。制定全面推进林业碳汇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碳汇森林行动”。
(十七)鼓励先行先试。聚焦林业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鼓励各地在巩固提升林业碳汇能力的经营模式、技术路径、碳汇计量、项目开发、市场交易、生态补偿、碳汇金融等方面先行探索,支持各地积极申报国家或省级试点,取得可借鉴可复制的成果。支持各地开展“零碳乡村”“零碳社区”“零碳校园”“低碳建筑”“低碳企业”等创建活动。
(十八)强化政策保障。创建条件建立市级林业碳汇基金,对捐资林业碳汇基金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落实税收、环保等方面政策优惠。创新林业投融资模式,针对碳汇林发展,用活林业风险补偿基金,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建设。
(十九)开展科技攻关。面向社会征集林业碳汇技术需求,建立市级林业碳汇科技课题库,定期发布林业碳汇重点科技研究项目,搭建林业碳汇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鼓励高校院所、企业合作开展国家和省级、市级林业碳汇科技课题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开展林业碳汇教育培训,鼓励有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吸纳林业碳汇专业人才,加快培养林业碳汇专业人才。
(二十)加强项目管理。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加强林业碳汇项目服务管理,建立一套生产、计量、核查、认证、交易的综合管理体系与操作流程。严密防范虚夸开发收益的商业炒作、夸大开发难度和虚列开发成本的不当牟利、制造不用支付开发成本的假象、借机圈地抢占林草资源的乱象,谨慎对待大面积、长期限的林业碳汇开发合作项目,避免盲目决策和无序开发。
(二十一)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林业碳汇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增强社会责任感。将义务植树和林业碳汇发展相结合,倡导捐资造林,开展认建认养,营造碳汇林纪念基地,引导个人、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责任编辑:陶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