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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

【 字体:    稿件来源: 宿松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    时间:2022-11-03 09:40:0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办发〔2020〕15号)以及《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办发〔2021〕2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着力完善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体制机制,激励创新创造,强化管理运用,培育发展新动能,为推动宿松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严保护工作机制

  1.加强知识产权协作机制建设。建立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配合。强化县直部门间协调配合及县乡联动机制,积极融入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完善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联动发展工作机制。推动地区间知识产权资源共享、业务合作和交流互动。把握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机遇,依托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联盟,推动完善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强化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机制,抓好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工作,健全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

  2.强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等工作协调,推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落地落实。

  3.强化知识产权案件联合保护措施。统一归集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并依法公示,将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以及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严重违法等行为实施者、恶意诉讼行为人纳入诚信档案“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加强案例分析研判,推动案件信息沟通共享,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机制。

  4.突出重点领域保护。加强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市场知识产权执法活动。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督促电商平台相关各方落实责任,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防范。

  (二)全面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5.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商标、专利、网络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关键领域,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重点环节,实施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依法支持权利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发挥惩罚性赔偿对侵权行为的法律威慑力。加强对商标恶意注册申请人及代理机构、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机构的监管,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戒。依法制裁当事人的恶意诉讼行为。加强对商业秘密的技术甄别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行政查处;对情节严重,恶意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支持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

  6.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人大监督,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加强监督问责,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公开执法办案信息,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7.拓宽社会共治渠道。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成立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培育建立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探索建立区域性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平台。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公证机构提供合同协议、证据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加快维权援助能力提升,依托乡镇市监所建立健全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网络,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维权服务。推动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研究会、联盟等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发挥示范与引导作用。推动成立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组织,引导代理行业自律自治。以知识产权专员队伍为基础,组建保护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学校、企业、行业协会、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

  8.强化信用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信用评价体系,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以及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严重违法等行为实施者纳入诚信档案“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

  9.加强专业技术支撑。支持以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应用。用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实现知识产权溯源保护。

  (三)高效优化知识产权快保护协作机制

  10.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积极筹建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安庆分中心宿松县工作站,积极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工作,为全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帮助解决申报知识产权、处理纠纷、保护合法权益等工作,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的效果。

  11.建立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把握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机遇,与县内外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加强合作,在侵权假冒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执法协查、结果互认及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协作,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工作机制。

  (四)加快营造知识产权同保护工作环境

  12.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发展。围绕我县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的产业发展格局,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深度融入产业发展,培育创新高价值专利。推进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建设、产业专利导航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加强地理标志培育与保护,扎实做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挖掘培育,助推区域品牌发展。

  13.提升产业知识产权质量。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具有较强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加大 PCT 国际专利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力度,增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意识和能力。推动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促进企事业单位科学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14.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岗位锻炼,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维权实践中的作用。充实加强基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量,强化基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

  三、保障措施

  15.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定期召开县委或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统筹协调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6.加大资源投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实际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投入,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制定配套措施,落实人员经费。要着力在执法人员、资金、装备、办公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17.强化督查考核。县市场监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督促各部门落实落细知识产权保护责任,重大问题及时按程序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在市对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对影响我县知识产权保护考核等级的单位予以通报、约谈,计入单位绩效考核反向扣分。

  18.落实奖励机制。按照国家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表扬。完善侵权假冒举报奖励机制,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9.强化宣传引导。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和典型案例,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网络等活动,营造知识产权保护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提升知识产权的影响力。把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与普法教育有机结合,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附件:1.宿松县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宿松县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1

  宿松县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庆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对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配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融入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建立宿松县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制定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年度实施计划;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科经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统计局、县文旅体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企业服务中心、县委党校、人行宿松支行、县银保监组等23个单位组成,县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县政府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县委、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2

  宿松县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重点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加强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建设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导航评议机制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3.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县市场监管局

  各成员单位

  4.完善创新激励政策扶持企业创新发展

  县发展改革委

  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企业服务中心

  5.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展改革委、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健康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6.实施知识产权奖项配套奖励

  县市场监管局

  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7.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商务局

  8.促进知识产权融资

  县市场监管局

  人行宿松支行、县财政局、县银保监组

  9.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

  县委宣传部

  各成员单位

  10.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县委编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11.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局

  12.推进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13.提升专职管理人员素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委党校

  14.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奖励机制

  县市场监管局

  县统计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责任编辑:陶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