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正文

2022年宿松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 字体:    稿件来源: 人社局  作者: 人社局   时间:2022-05-20 09:42:59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全国统一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它以广大城乡居民为服务对象,为其美好生活提供一份"保基本、稳增长、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也是覆盖面最广、涉及人数最多、政府投入最大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是什么?

  答:具有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如何办理参保?

  答:新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政府代缴人员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标准,并按选定的缴费标准将保费足额存入社保卡(或银行存折)。

  3、什么时候缴费划算?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推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为让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普惠性政策落到实处,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及早参保缴费,同时选择高档次缴费,个人账户积累和缴费补贴就越多,待遇标准也就越高,这样才可以达到领取养老金见效快、收益多、保障终身的效果。

  4、缴费时间、标准以及政府补贴是怎么规定的?

  答:我县集中缴费期是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

  全县缴费档次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

  政府补贴标准为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补贴200元,缴费3000元补贴220元,缴费4000元补贴240元,缴费5000元补贴260元,缴费6000元补贴280元。

  城乡独生子女父母(须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农村双女父母(须落实绝育措施)参保缴费,在享受正常缴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按松政〔2015〕8号文件规定,县财政每人每年再增加补贴30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多缴多补、长缴多得。

  5、参保人员因故中断缴费,能否补缴?(已缴费年度的补缴?)

  答:可以补缴,2011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系统暂时支持对历年已成功缴费的可进行多次补缴),补缴不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补缴的档次由您自由选择哦!

  6、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皖人社发〔2017〕65号文件规定,对低保对象、致贫返贫人员、特困人员,县财政按照100元/年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城乡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度残疾人、家庭困难的农村双女户(已落实绝育措施),县财政按照200元/年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财政按照3000元/年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根据皖人社秘〔2020〕187号文件规定,对符合参加城乡居保的建档立卡退捕渔民按照专业渔民3000元/年、兼业渔民2000元/年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补贴年限为15年。对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捕渔民,当年不能重复享受退捕渔民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上述人员如有多重政府代缴身份的,只能选择其一种身份代缴。政府代缴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主缴费,提高个人账户积累。

  7、我去年选择500元缴费档次,今年可以变更吗?

  答:可以。参保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按年度自主选择,如去年选择500元缴费档次,今年收入高了缴费可以选择3000元档次,明年可以选择6000元的档次,如需变更,可以委托村组干部或持身份证到县乡经办机构办理,村(社区)已经开通村级服务平台的,可以直接在村级服务平台办理。也可以注册登录皖事通或支付宝进行办理,具体步骤:打开手机支付宝软件→搜索“皖事通”→“ 点击更多服务” →“搜索人社服务”→“点击养老保险专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点击基础信息变更” 就可变更本人缴费档次,按照变更后的金额存入社保卡即可完成缴费。

  8、参保人员领取待遇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我县2011年7月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目前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在其办理参保登记和待遇申领手续后,于次月发放基础养老金。

  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高龄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2022年1月起,我县基础养老金已涨到125元/月(2023年至2024年,每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将继续增加5元)。

  高龄基础养老金:对年满65-74周岁、75-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领取待遇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元、10元、15元养老金。

  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为每人每月2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利息)÷139。

  10、如果参保人死亡,保费是否白缴了呢?

  答:不会白缴。按政策规定参保对象在缴费期或领取待遇期间身故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全部退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即八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11、高档次缴费和银行定期存款哪个更划算?

  答:2021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年利率为3.93%,高于目前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同时,政府还将给予参保人额外的补贴,由此可见,按高档次缴费比银行定期存款更划算。

  12、如何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答:参保人员在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前一个月,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银行存折),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办理待遇申领手续。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

  13、户籍发生迁移,城乡居保关系如何转移?

  答: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保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转移。

  1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衔接?

  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符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两项险种重复缴费期间的城乡居保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15、出国(境)定居人员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手续?

  答:出国(境)定居人员,参保人员可通过互联网(皖事通APP)服务渠道,上传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作出承诺,办理注销登记,也可由参保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


责任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