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岭司法所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宣传活动
宿松融媒讯 近日,千岭司法所走进辖区学校,以“开学第一节法治课”为载体,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与法同行护成长”主题宣传活动,为师生送上了一堂有温度、接地气、能管用的法治课。
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中小学生年龄段特点,用“身边事”讲“身边法”,重点梳理了学生群体最常见的几类法律援助与维权场景:
校园欺凌和人身侵害。被同学殴打、围堵、起侮辱性外号、被拍视频传播,不是“开个玩笑”那么简单。受害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和心理损害等损失;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治安甚至刑事责任。
网络侵权与电信诈骗。未成年人刷短视频、打游戏、加社交群时,容易遇到隐私被泄露、照片被恶搞传播、游戏账号被骗、冒充客服退费、虚假抽奖等问题。工作人员提醒:不点陌生链接、不转账给网友、不把验证码交给别人;被骗或侵权后,要马上告诉老师和家长,保存聊天记录、截图和转账凭证,再通过司法所、 12348热线寻求帮助。
家庭权益保护。父母离异后拖欠抚养费、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是“没处说理”,可由其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申请法律援助;遭受虐待、遗弃的受害人主张权益,依法可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
受教育权受侵害。因家庭困难、性别歧视、学校管理不当等导致入学、转学、休学等权利受到影响,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用案例+问答的方式,破除“年纪小不用担责”“被欺负要忍一忍”“申请法援要花钱”等误区,明确告诉大家: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经济困难或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可由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遇到监护人侵权时,其他近亲属也可以代为申请。
下一步,千岭司法所将继续把法律援助宣传融入“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课”“平安校园建设”等载体,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班级、进家庭活动,让更多学生知道遇到侵害不硬扛、不隐忍、不私了,找老师、找家长、找司法所,法律援助始终在身边。(通讯员 王伟)
责任编辑:朱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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