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镇:交通事故无力赔偿 温情调解消融纠纷
宿松融媒讯 近日,一起多年未能执行到位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宿松县检察院、华亭镇综治中心、华亭司法所及黄大村“两委”配合下,成功促成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消除了潜在的风险隐患,提高了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
2017年3月9日,吴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在掉头时与姚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刮擦,事故造成姚某受伤,经认定,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吴某一直未履行相应义务。经过先后多次上门走访,了解被执行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在确认其不具备完全履行能力后,多部门共同上门释法说理、化解纠纷、耐心促和,并引导和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逐渐达成和解,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下一步,华亭镇将继续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助力社会治理,彰显法治温度,维护辖区和谐。(通讯员 朱梦涛)
责任编辑:朱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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