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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汉乡:保护野生兰花 拒绝采摘买卖

【 字体:    稿件来源: 陈汉乡  作者: 朱洒   时间:2023-03-02 16:10:44   

  宿松融媒讯 为保护野生兰花资源,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3月2日上午,县林业局到陈汉乡别河、九登山村进行野生兰花保护宣传。

  当前,陈汉乡非法采挖、运输、出售野生兰花资源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对野生兰花资源造成了破坏。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兰花资源保护工作,宣传组入村入户宣传以下三点:

  野生植物生长环境受国家法律保护,国家对野生植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2021年9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除兔耳兰外的所有野生兰花属均被列入国家一级或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陈汉乡分布的野生兰花主要种类有春兰、惠兰等,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非法采挖、运输、出售(含网店、直播带货等)野生兰花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执法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

  挖取兰花两颗及以上,立即刑事立案判刑。在此我们也呼吁大家保护野生兰花,拒绝采摘买卖,切勿以身试法,大家共同保护濒危植物以及我们的生态环境。(通讯员 朱洒)


责任编辑:朱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