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机关定于2024年11月15日15时00分在宿松县城市管理局二楼会议室公开举行洪厚墩、徐金华、徐结弟(尹菊明)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一案的听证。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5人。申请参加旁听的,应当在2024年11月14 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宿松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