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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填埋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解读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城管局  作者:    时间:2021-09-23 10:22:11   

一、 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宿松县垃圾填埋场属国债及地方自筹项目。当初项目选址由县建设局、环保局、土地局、城市管理局(原市容局)、发改委、省工程咨询研究院等相关单位踏勘,经比选孚玉镇将军山道源洞和佐坝乡金碧2个场址,最终确定现在的填埋场位置。该地形为谷形山凹场地,三面环山,是天然形成的垃圾填埋场理想场地,满足选址规范要求和条件,服务年限可达25年之久。该项目于2006年9月完成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批复。2009年6月,正式启动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工作。2011年8月23日,经我县环保部门验收并批准同意试运行。实际投资3750万元,占地面积148亩,库容为268.7万立方。

我县垃圾填埋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收集、清运源头上杜绝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等有害垃圾进场;采取分单元作业,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分层压实填埋覆盖以及蚊蝇消杀、除臭措施;采用膜生化处理工艺,对渗透液采取委托第三方运营,日处理120余吨左右;对未填埋区和作业单元雨水进行单独导排,做到了雨污分流;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相关气体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常态检测。但随着《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实施,我县配套环卫设施及措施不系统、不全面、不配套的问题也开始凸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原设计方案仅考虑处理城区生活垃圾,后因农村清洁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县22个乡镇垃圾均进场填埋处理,导致满负荷运营。二是随着生活垃圾逐年递增,垃圾处理能力不足,截止至今,已填埋处理生活垃圾64余万吨。三是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体系的配套设施参数补齐,已不满足我县实际。对如何提高我县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增强我县宜居环境及补齐短板等方面,缺少较为完整的措施和方案,有必要进行系统性的谋划和制定。

二、制定的意义

出台《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填埋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是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的必要举措,是遵守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落实相应整改要求,补齐短板,加快发展形势的现实需要。随着方案的逐步实施,将切实改善我县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垃圾转运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县县情,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办意见为导向,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层层压实责任,逐项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将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分解细化落实,确保整改到位,推动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起草过程

宿松县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文件初稿。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分管负责人、相关股室负责人对本《方案》各条文的可行性、合法性进行了专题研讨。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拟定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过程中,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参考和借鉴了江苏南京市、安徽安庆市及潜山县、望江县等地的经验和做法。2021年1月9日,县政府组织了专题会议,县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提出了多方面的意见,并经上级环保部门审查认可后实施,于1月18日印发正式文件。

五、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整改要求、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及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同时,加快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区域环境质量,确保督查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强化环保保护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六、主要内容和措施

对照《督办问题清单》,按《关于生活垃圾填埋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首先是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相关立行立改整改的工作任务。一是垃圾污水溢流至周边截洪沟的问题。邀请专业技术人员问诊把脉,提出整改的建议方案。对截洪沟内淤泥和填埋场四周漂浮物进行清理,实施雨污分流作业。迅速降低边沟附近垃圾堆体高度,在填埋区与雨水排放沟渠之间设置导流沟,确保不再有垃圾污水外溢的情形。二是恶臭问题未有效缓解。严格按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实施作业,进一步加强进场垃圾管理,规范垃圾进场时间、缩小垃圾作业区面积,加大蚊蝇消杀、除臭、覆盖措施(每天打药消杀不少于3次)。各乡镇垃圾收集源头实行消杀、除臭处理,杜绝未经处理的发酵腐臭垃圾进入场区,确保进场垃圾做到及时覆盖、日产日清。三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相关气体和地下水进行常规检测,确保各项环境指数达标,并聘请专业的检测机构对垃圾场大坝进行安全检测,确保安全运行。其次是补齐短板、分步推进。一是2021年3月实施生活垃圾外运焚烧。新增生活垃圾一律外运焚烧,不再在垃圾场填埋。目前已与安庆皖能、桐城盛运焚烧厂达成协议。二是2022年12月前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开展场地调查(垃圾量、垃圾组份、填埋气、库区渗滤液及水质、土壤环境等)、立项、设计及项目建设等工作。三是2021年12月前实施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建设工作。结合我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情况,建设转运能力300吨 /日生活垃圾转运站一座,确保我县生活垃圾及时压缩外运焚烧处理。

七、下一步计划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的要求,下一步相关单位要按照整改方案中确认时限和要求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要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做到任务不明确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按时完成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要建章立制、统筹考虑、深入探索,长期持续深入整改,切实改善我县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垃圾转运能力。要开展常态化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根据方案中的关键节点和完成时限,开展专项督查,对组织不力、工作滞后的实行通报,对存在失职渎职等情形,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宿松县城管局

解读人:刘勇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6-7824385


责任编辑:杨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