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翔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松城党字〔2021〕4号
关于吴翔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经2月7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吴翔同志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机动与督查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加奎同志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石庆荀同志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机动与督查中队指导员(试用期一年);
李保同志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指导员(试用期一年);
何海同志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指导员;
何招平同志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四中队指导员(试用期一年);
黄美生同志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机动与督查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尹志恒同志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赵军同志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原任相关职务自行免去。
中共宿松县城管局党组
2021年2月7日
责任编辑:杨刘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