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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公告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委巡察办  作者:    时间:2026-03-23 09:37:4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定于2026年3月23日至5月31日开展十五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对4个重点学校开展机动式巡察,对基层“小微工程”建设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各单位具体巡察时间见各巡察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第一巡察组:花凉中学、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宿松县第二中学、九姑中学。

  县委第二巡察组:基层“小微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巡察对象涵盖县发改委、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及村(社区)。

  二、巡察内容

  围绕重点学校教辅资料征订、项目招投标、保险采购管理、师德师风建设以及2023年1月以来县、乡、村三级基础设施及民生领域“小微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施工建设、验收管护、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深挖责任落实不到位、决策程序不严密、权力运行不规范等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码上巡察”和信访接待室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箱设立和信访接待室地点详见各巡察组公告。

  (一)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县委第一巡察组举报电话:18056900454

  电子邮箱:ssxwdyxcz@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举报电话:18075391334

  电子邮箱:ssxwdexcz@163.com

  (二)“码上巡察”:

  皖事通、学习强国、微信、支付宝等APP均可扫描以下二维码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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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共宿松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修订)》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宿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陶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