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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公布首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    时间:2026-01-19 11:18:45   

  宿松县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第一批)

  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例

  1.2025年1月28日,宿松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夜间巡查时发现张某某在孚玉路与松兹南路接口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依据《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四条规定,处以500元罚款。

  二、非法转移倾倒固废案例

  2.2025年11月3日,宿松县城市管理局接市民投诉,吴某某随意将大量生活垃圾倾倒在孚玉镇大河社区105国道边,该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限期改正并处罚款200元。

  三、非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案例

  3.2025年7月2日,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核查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线索时,发现宿松某建材公司车间因粉尘管控不到位,导致粉尘外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以29000元的罚款。该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四、非法排放畜禽养殖污染物案例

  4.2025年3月12日,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安徽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即开始投入生产,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该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完成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处以27250元的罚款。该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投入使用。

责任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