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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自媒体开展“火锅类餐饮”红黄榜 评选的通告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5-12-16 16:48:47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强化社会多元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治理,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同心共治的良好氛围,近期,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邀请县内自媒体机构参与宿松县2025年度“火锅类餐饮”红黄榜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乐于奉献,有一定的时间精力开展志愿监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工作认真、联系群众、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食品标准知识有一定了解,具备从事食品社会监督工作相适应的素质能力。

  二、申请程序

  (一)岗位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家自媒体。

  (二)报名

  本次推选采取网络申请(邮箱:820237442@qq.com)和现场申请的方式。

  1.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1日;

  2.申请地点:宿松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局(宿松县孚玉镇孚玉路黎河东街工商路7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祝周觉18586876659。

  (三)评选时间 

  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由县融媒体中心、各自媒体机构和县市场监管局商定)。

  三、职责与纪律

  (一)工作要求

  1.参与机构不得利用受聘身份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

  2.参与机构不得接受或者向被监督者索取财物,不得与被监督者存在与其受聘身份不符的利益关系;

  3.参与机构对在监督活动中获取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商业秘密,不得向媒体、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和传播;

  4.参与机构发现自己从事的监督工作与被监督者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二)工作保障 

  1.参与机构监督工作是一项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无相应报酬;

  2.参与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时,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予以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阻止;

  3.如发现参与机构存在违反纪律的情形,可以向县市场监管局反映。

  特此通告。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