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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使用“宿松滋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公告

【 字体:    稿件来源: 宿松滋味公用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    时间:2025-09-16 16:01:50   

  为进一步规范“宿松滋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下简称“品牌”)的使用与管理,维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品牌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宿松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宿松滋味”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全县范围内开展品牌授权使用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范围

  本次申报面向宿松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注册地、农产品及原材料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农业市场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生产基地、初级农产品经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电商运营机构、特色小吃经营主体等。

  二、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依法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状态正常;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环境生态破坏事故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事件;

  4、产品生产采用国际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

  5、具备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品牌基础影响力;

  6、承诺严格遵守品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品牌维护机制和产品质量管控体系;

  7、获得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表彰奖项的主体,在申报审核中予以优先考虑。

  三、分类授权条件

  根据申报主体产品类型与经营属性,分类设定以下授权条件:

  (一)农业生产基地类

  1、须为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优先)或规模化家庭农场;

  2、产品实行标准化生产,并纳入宿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3、产品或其种植、养殖产地已通过“三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或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认定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二)初级农产品类

  1、拥有自主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在有效期内);

  2、产品纳入宿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

  3、建立完善的原材料采购台账、生产加工台账及产品销售台账,记录完整可查;

  4、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质量抽检不合格记录;

  5、拥有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中国森林食品认证、执行行业标准或者团体标准的优先。

  (三)食品加工类

  1、拥有自主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在有效期内);

  2、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证件在有效期内;

  3、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质量抽检不合格记录;

  4、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为 B 级及以上(以市场监管部门评定为准)。

  (四)电商运营类

  1、拥有自主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在有效期内);

  2、持有有效证照;

  3、近12个月线上平台(含电商平台、直播电商等)农产品交易额达200万元以上(需提供交易流水证明);

  4、拥有不少于7人的专业运营团队(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5、具备日发 200单以上的供应链保障能力(提供仓储、物流合作协议或实际发货记录)。

  6、近两年无食品安全事故、质量抽检不合格记录或监管部门处罚记录。

  (五)特色小吃类

  1、拥有自主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在有效期内);

  2、取得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证照;

  3、传承宿松传统饮食工艺,产品原料与本县农业产业深度结合(如使用宿松本地粮油、畜禽、水产等原料);

  4、建立完整的原材料采购记录、加工制作记录,台账保存完好;

  5、近12个月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提供财务报表或销售凭证);

  6、近两年无食品安全事故、质量抽检不合格记录或监管部门处罚记录。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提交

  申报主体需向宿松滋味公用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1、《“宿松滋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申请表》(附件1);

  2、相关经营证照(如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商标注册证》

  4、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证明材料(可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产品标准文本、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6、生产规模、品牌影响力相关证明(如获奖证书、销售数据、合作协议等);

  7、分类授权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三品一标”认证证书、追溯平台截图、团队社保记录等);

  8、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下午5:00。

  (二)审核评估

  1、初审: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提交“宿松滋味”品牌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2、现场评估:初审结束后,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团队(含农业、市场监管、品牌策划等领域专业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现场核查(时间另行通知),重点评估生产条件、质量管控、品牌维护能力等;

  3、审核结论: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核意见。

  (三)公示与授牌

  1、公示:通过审核的申报主体名单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新闻网等官方平台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异议处理: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由领导小组组织复核,复核结果向异议方及申报主体反馈;

  3、签约授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报主体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与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宿松滋味”品牌使用许可合同》及《品牌维护承诺书》;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在3个月内组织集中授牌仪式,发放品牌使用授权证书。

  五、授权有效期

  “宿松滋味”品牌使用授权有效期为2年,自授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申报主体应于到期前30日内向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备案申请及近2年品牌使用情况报告,经审核通过后可延续授权,延续期限为2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鹏

  联系电话:18155697850

  电子邮箱:381121440@qq.com

  申报材料提交地址: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东路广电大厦一楼(宿松滋味公用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特此公告。

    宿松滋味公用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9日

  

  附件1:

  “宿松滋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申请表

一、申请单位概况(此栏由申请单位填写)

  申请单位


  详细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联系

  方式

  办公:

  手机:

  经办人


  联系

  方式

  办公:

  手机: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证件名称

  发证机关

  发证时间

  证照编号

  营业执照




  流通许可证




  自有注册商标


  商标使用期限


  使用的公用品牌


  使用期限


  单位类型

  (可多重选择)

  □农产品种植;□农产品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贮运;

  □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流通企业;□家庭农场;□协会;□其它

  农产品来源

  来自宿松__________________基地

  检测报告

  □有,合格;□已送检,待出报告

二、申请单位农产品产销概况(此栏由申请单位填写)

  示范基地

  (所在乡镇村详细地址、面积、品种等明细)


  贮运

  (贮藏地址明细;贮藏设备等)


  来源

  (自建基地、收购示范基地名称、地址、品种等)


  专业合作组织

  (成员个数与构成)


  上年经营规模


  销售形式(批发、零售、包装使用等情况)


  包装来源与管理(印刷厂、包装管理台帐等)


  主要销售市场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承诺:

  上述所填材料真实、有效、可查。

  签字:

  年 月 日

三、初审意见(此栏由所在乡镇填写)

  申请材料审核与现场核查记录


  产品感官

  核准情况


  其它需说明

  的事项


  初审结论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盖章)

四、审批意见(此栏由领导小组填写)

  核准

  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批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宿松滋味”品牌准用证编号

  及有效期限

  品牌准用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度抽检记录


  备注


  附件:2

  申报承诺

  本单位郑重承诺: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承诺严格遵守《“宿松滋味”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规范》,维护品牌形象和声誉,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朱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