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使用“宿松滋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宿松滋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下简称“品牌”)的使用与管理,维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品牌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宿松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宿松滋味”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全县范围内开展品牌授权使用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范围
本次申报面向宿松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注册地、农产品及原材料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农业市场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生产基地、初级农产品经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电商运营机构、特色小吃经营主体等。
二、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依法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状态正常;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环境生态破坏事故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事件;
4、产品生产采用国际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
5、具备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品牌基础影响力;
6、承诺严格遵守品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品牌维护机制和产品质量管控体系;
7、获得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表彰奖项的主体,在申报审核中予以优先考虑。
三、分类授权条件
根据申报主体产品类型与经营属性,分类设定以下授权条件:
(一)农业生产基地类
1、须为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优先)或规模化家庭农场;
2、产品实行标准化生产,并纳入宿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3、产品或其种植、养殖产地已通过“三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或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认定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二)初级农产品类
1、拥有自主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在有效期内);
2、产品纳入宿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
3、建立完善的原材料采购台账、生产加工台账及产品销售台账,记录完整可查;
4、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质量抽检不合格记录;
5、拥有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中国森林食品认证、执行行业标准或者团体标准的优先。
(三)食品加工类
1、拥有自主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在有效期内);
2、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证件在有效期内;
3、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质量抽检不合格记录;
4、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为 B 级及以上(以市场监管部门评定为准)。
(四)电商运营类
1、拥有自主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在有效期内);
2、持有有效证照;
3、近12个月线上平台(含电商平台、直播电商等)农产品交易额达200万元以上(需提供交易流水证明);
4、拥有不少于7人的专业运营团队(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5、具备日发 200单以上的供应链保障能力(提供仓储、物流合作协议或实际发货记录)。
6、近两年无食品安全事故、质量抽检不合格记录或监管部门处罚记录。
(五)特色小吃类
1、拥有自主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在有效期内);
2、取得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证照;
3、传承宿松传统饮食工艺,产品原料与本县农业产业深度结合(如使用宿松本地粮油、畜禽、水产等原料);
4、建立完整的原材料采购记录、加工制作记录,台账保存完好;
5、近12个月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提供财务报表或销售凭证);
6、近两年无食品安全事故、质量抽检不合格记录或监管部门处罚记录。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提交
申报主体需向宿松滋味公用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1、《“宿松滋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申请表》(附件1);
2、相关经营证照(如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商标注册证》
4、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证明材料(可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产品标准文本、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6、生产规模、品牌影响力相关证明(如获奖证书、销售数据、合作协议等);
7、分类授权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三品一标”认证证书、追溯平台截图、团队社保记录等);
8、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下午5:00。
(二)审核评估
1、初审: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提交“宿松滋味”品牌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2、现场评估:初审结束后,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团队(含农业、市场监管、品牌策划等领域专业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现场核查(时间另行通知),重点评估生产条件、质量管控、品牌维护能力等;
3、审核结论: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核意见。
(三)公示与授牌
1、公示:通过审核的申报主体名单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新闻网等官方平台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异议处理: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由领导小组组织复核,复核结果向异议方及申报主体反馈;
3、签约授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报主体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与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宿松滋味”品牌使用许可合同》及《品牌维护承诺书》;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在3个月内组织集中授牌仪式,发放品牌使用授权证书。
五、授权有效期
“宿松滋味”品牌使用授权有效期为2年,自授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申报主体应于到期前30日内向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备案申请及近2年品牌使用情况报告,经审核通过后可延续授权,延续期限为2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鹏
联系电话:18155697850
电子邮箱:381121440@qq.com
申报材料提交地址: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东路广电大厦一楼(宿松滋味公用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特此公告。
宿松滋味公用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9日
附件1:
“宿松滋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申请表
一、申请单位概况(此栏由申请单位填写) | ||||
申请单位 | ||||
详细地址 | 邮编 | |||
法人代表 | 联系 方式 | 办公: | ||
手机: | ||||
经办人 | 联系 方式 | 办公: | ||
手机: | ||||
传真号码 | 电子信箱 | |||
证件名称 | 发证机关 | 发证时间 | 证照编号 | |
营业执照 | ||||
流通许可证 | ||||
自有注册商标 | 商标使用期限 | |||
使用的公用品牌 | 使用期限 | |||
单位类型 (可多重选择) | □农产品种植;□农产品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贮运; □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流通企业;□家庭农场;□协会;□其它 | |||
农产品来源 | 来自宿松__________________基地 | |||
检测报告 | □有,合格;□已送检,待出报告 |
二、申请单位农产品产销概况(此栏由申请单位填写) | |
示范基地 (所在乡镇村详细地址、面积、品种等明细) | |
贮运 (贮藏地址明细;贮藏设备等) | |
来源 (自建基地、收购示范基地名称、地址、品种等) | |
专业合作组织 (成员个数与构成) | |
上年经营规模 | |
销售形式(批发、零售、包装使用等情况) | |
包装来源与管理(印刷厂、包装管理台帐等) | |
主要销售市场 | |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承诺: 上述所填材料真实、有效、可查。 签字: 年 月 日 |
三、初审意见(此栏由所在乡镇填写) | |
申请材料审核与现场核查记录 | |
产品感官 核准情况 | |
其它需说明 的事项 | |
初审结论 |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盖章) |
四、审批意见(此栏由领导小组填写) | |
核准 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审批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
“宿松滋味”品牌准用证编号 及有效期限 | 品牌准用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年度抽检记录 | |
备注 |
附件:2
申报承诺
本单位郑重承诺: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承诺严格遵守《“宿松滋味”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规范》,维护品牌形象和声誉,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朱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