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98号)等文件精神,县治超办牵头开展编制了2024年度我县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录和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工作,实施动态清单化管理。经对辖区内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和审核,确定全县货物装载源头单位36家,其中3家单位列为2024年度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单位,并报省治超办备案,车辆出厂称重数据接入省治超联网平台。
现将我县确定的货运源头单位名单进行公示。请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货运装载单制度,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出场关,确保出厂出站出港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另请社会各界对公示的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监督,对其违法超限超载装载货物行为积极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556-7827808。
附件:
1、2024年度宿松县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录
2、2024年度宿松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宿松县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