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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倡议书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医疗保障  作者:    时间:2020-01-29 20:39:04   

亲爱的城乡居民:

  新年好!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趋势,呼吸道飞沫、接触等方式是疫情传播主要途径。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效优质地满足参保人员办事需求,县医疗保障局特向全县城乡居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已经启动宿松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疫情防控工作已全面展开,请大家不要惊慌,坚定阻断疫情传播的信心,按照医务人员指导开展防控工作。

  二、如您在外诊疗的票据需办理报销手续,请直接到辖区(参保地)所在的村(社区)办理,我县已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医保乡(镇)村两级资料受理(医疗救助、慢性病申报及医保报销资料)工作。

  三、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就医票据手工报销等业务,2019年度报销资料受理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这之前办理均可,您可不必着急办理。如您确需即刻办理,请您务必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

  四、如您需前往异地医疗机构住院,请先办理转诊手续。县内常住人口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办理转诊手续,请优先选择省内联网直补医疗机构,出院后可以同步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在外务工(经商或求学)人员可直接联系参保地所在的村卫生室办理转诊备案手续。转诊服务电话,县人民医院医共体0556-7849681,县中医院医共体0556-7849062,县医疗保障局0556-7819591(城乡居民)、职工医保(0556-7819331)。

  五、建议您在办理医保相关事项时尽量选择通过登录“宿松新农合”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便民服务”进入“城乡居民参保查询”。请及时查询是否参保,若您还未参加2020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医保,请于2月14日之前联系户口所在村(社区)联系办理补参保事项。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市民的全力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新春佳节之际,祝您新春吉祥,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宿松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融媒体中心 莫佳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