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宿松大事记
2月 省人民政府认定宿松为全省第一个林业达《纲要》县。
3月 省卫生厅确定宿松为消灭血丝虫病试点县。
5月9日 复兴公社大兴大队新坝生产队社员过江劳动,渡船超载翻沉,死7人。
6月23日 县委决定,撤销因刘少奇冤案受株连27件案件原判和处理决定,对涉案人员平反,恢复名誉。
6月28日 全县首次发放计划生育《准生证》。
8月 县委、县革委组织慰问对越(南)自卫反击战中牺牲的江新华、王美生等9名烈士的家属。
同月 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张劲夫来宿松检查工作,视察同马江堤。
10月 按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部署,全县开展土壤普查。
11月6-9日 县委召开全县四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共中央(1980)75号文件和省委126号文件精神,部署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
11月 县兽药厂建成投产。1982年被列为全省兽药定点生产厂。
同月 皖、鄂、赣毗邻地区第七届工商行政管理联防会议在宿松县城召开。
12月下旬 选举产生出席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14名。
责任编辑:周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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