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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宿松法院善意执行温暖人心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20-03-04 17:16:04   

  融媒体讯 “刘法官吗?我是郭某,我准备偿还欠款,已与申请人联系好来法院办手续,案件了结你们能把我从失信黑名单里删掉吗?”近日,被执行人郭某主动联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要求履行义务。

    郭某所涉案件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郭某向某合作社购买大米后未付11万元货款因而被诉至法院,法院依法支持了某合作社的诉讼请求。案件生效后,郭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合作社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后,因郭某长期在外且未查找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直没有进展。但是执行法官一直未放弃,多次联系郭某向其释明不履行义务的利害关系,向郭某告知了逃避履行、转移财产的严重后果,加了微信让其保持联系。同时,执行法官对申请执行人作了释明,让其相信法院会依法执行。

  3月2日,郭某的儿子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来院,代替其母亲郭某当场履行。至此,案件得以执结。手续办完后,郭某儿子笑称其是从合肥回来特地办理此事的,当前疫情防控仍未结束,他属于要隔离人群无法回家,须得又赶回合肥。执行法官肯定其主动履行义务的行为,并叮嘱其路上小心注意防护。

  县人民法院在疫情防空期间,多措并举,严宽并济,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在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也将以更加灵活的措施依法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讯员 刘念)

责任编辑:融媒体中心 朱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