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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法院:预付培训费退费难,“法庭+综治”巧解家长烦心事

【 字体:    稿件来源: 凉亭法庭  作者: 朱旗   时间:2026-08-18 09:19:18   

  宿松融媒讯 “肖法官,多亏了您忙前忙后,孩子的培训费终于能退回来了,我这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案子圆满解决,还省了几百公里的奔波,必须给肖法官点个大大的赞!”刚签完调解协议的学生家长王某和李某打电话向宿松法院凉亭法庭法官肖洁致谢。而就在几天前,两位家长还在为孩子的培训费退费一事而烦心。

  事情还得从暑假培训班说起。原告王某和李某分别给自己的孩子报名参加了某单词记忆培训班,其中,王某预付了培训费八千余元,李某预付了一万六千余元,两人均与某培训公司签署了合同。合同约定,由培训公司提供网络课程和面授服务,并按照课时分次抵扣预付的培训费。然而一段时间后,培训课程戛然而止,培训公司也因经营不善而注销。焦急的家长辗转多个部门未果,遂将该机构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张某起诉至法院。

  肖法官翻开案件卷宗,只见首页的先行调解反馈单上写着:“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调解失败”。

  “被告小张是辖区村民,而两名原告身处几百公里之外,案件标的额不大,若按照常规流程安排开庭,会加重当事人的负担,得想想其他方法”,肖法官一边翻阅材料一边思考着,“必须要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群众的优势,可以尝试与乡镇综治中心联系并启动共享调解机制。”

  乡镇综治中心将法庭推送的案件信息流转至被告所在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村里的调解员老李既是综治中心建设参与人员又是法庭特邀调解员,老李利用熟悉本村情况的优势与小张的家属取得了联系。

  然而,案件调解过程却一波三折。一开始,小张家属拒绝配合调解员老李。

  “这是小张签字的培训合同,这是原告缴纳培训费的凭证,还有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也清楚地写明了剩余课时数量。”老李在肖法官的远程指导下,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小张的家属展示案件证据材料。并引导小张的家属换位思考。

  “都是乡里乡亲,你说得在理,我让孩子跟你们联系,”小张的家属终于答应向其子女转告案件情况。

  不久,小张拨通了法庭电话,表示愿意退一部分培训费,但认为对方要求的金额太高了,且有当时培训用的平板电脑没退还。与此同时,原告这边也执意不肯做出退让。

  肖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邀请调解员一同继续展开调解工作。

  “小张,原告向公司预付了培训费,你作为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在未经清算的情况下就注销公司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且在合同中也明确约定了培训费的计算方法,事实比较清楚。”肖法官向小张作了说明。

  “原告,你们接受了部分培训服务,也可以观看全部网络培训课件,能否将平板电脑和课件折抵部分培训费?”肖法官又用通俗的语言向原告说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中有关返还预付款的规定。

  经过凉亭法庭和综治中心的共同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被告小张也按期如约退回了培训费,两位家长的烦心事得到了实质性解决。“法庭+综治”共享调解机制通过整合调解资源,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焕发出勃勃生机。(通讯员 朱旗)

责任编辑:姚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