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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时间:2026-08-10 09:52:27   

  一、项目编号:H7FSCG26D02T0092 FS34082620260214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252号

  成交金额:3854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385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宿松县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宿松县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配电工程),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唐鑫

  执业证书信息: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编号:皖2342021202123972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学良、徐美琴、张春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4074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松县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复兴镇新街西路59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151 5549 6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茂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佐坝乡佐坝村徐屋组16号

  联系方式:张剑183 2561 5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151 5549 6703

  十、附件

  1.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2.推荐单位及推荐理由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责任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