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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严查未成年人违规骑行 理性家教获社会点赞

【 字体:    稿件来源: 融媒体中心  作者: 刘正平 张晓珍   时间:2026-07-14 16:38:06   

  宿松融媒讯 近日,县公安交警部门启动暑期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严管未成年人违规上路骑行行为。在一次路面执法中,一位家长面对孩子的交通违法行为,选择让孩子徒步推行电动车一公里回家的教育方式,在当地引发广泛热议,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提供了生动范本。

  事发当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在城区道路开展巡查时,发现一名少年独自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在车流中,随即上前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经询问核实,该少年未满 16 周岁,不具备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法定资质。

  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刘松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满 16 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因当事人系未成年人,执法部门不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仅当场对其开展口头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到场处理,由家长将车辆驶离。

  接到通知后,孩子的母亲甘女士迅速抵达执法现场。民警当着家长的面,结合暑期交通事故发生规律与安全风险,对母子二人开展了面对面的现场安全教育。

  民警的现场宣讲让甘女士深受触动。面对孩子的违规行为,甘女士没有护短说教,而是作出了让现场执法人员也印象深刻的决定:让孩子自行推着电动车,步行一公里回家,用亲身经历铭记这次教训。

  甘女士表示,自己对交管部门的严格执法十分认同,因此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让孩子推车步行回家,就是希望他能牢牢记住这次教训,今后不再违规骑行。她坦言自己一贯反对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此举既是为了孩子的个人平安,也是为了家庭幸福和公共交通安全。

  据了解,针对暑期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多发的现状,宿松公安交管部门已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对查处的未成年骑行者,除现场开展安全教育外,一律要求家长到场领人领车,并将学生信息抄告所属学校,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共治的安全防护体系。

  该事件在当地传播后,这位家长理性、不护短的教育方式获得社会各界广泛点赞,不少市民表示,这种沉浸式的亲身体验远比单纯说教更有教育效果,也为全社会开展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提供了可借鉴的鲜活样本。(融媒体记者 刘正平 张晓珍)

责任编辑:陶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