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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法院华亭法庭:调解止纷争 释法促安全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法院  作者: 王英   时间:2026-05-20 09:24:08   

  宿松融媒讯 “以后驾驶车辆右转时一定要仔细观察,确认安全再通行!”近日,宿松法院华亭法庭张法官耐心调解一起电动车相撞事故纠纷,在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同时,还为当事人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这起因右转未确保安全引发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最终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圆满化解,也让双方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事情发生在几个月前,刘女士驾驶四轮电动车右转时,未充分观察直行方向来车情况,与正在绿灯直行的林女士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林女士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交警部门经调查后,认定刘女士未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林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刘女士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案件受理后,张法官仔细查阅卷宗,了解到双方事故损失不大,主要矛盾在于对责任认定的理解和赔偿细节的分歧。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为高效化解矛盾、引导双方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法官决定先尝试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根据林女士的损失情况和法定赔偿标准向双方进行详细说明,随后给双方上了一节“安全课”,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规定,特别是“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具体要求,结合事故现场情况,说明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右转时务必减速观察,确认直行方向安全后再通过,这不仅是规则,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保障。”

  同时,法官也提醒林女士,虽然刘女士负全责,但双方都是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通行中更应相互留意、谨慎驾驶,共同维护交通秩序。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刘女士自愿赔偿林女士的合理损失,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女士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

  调解结束后,法官并未就此止步,而是结合近年来类似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例,向双方普及了礼让通行、信号灯通行等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她们无论是骑车还是步行,都要时刻绷紧安全弦,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事故发生。

  “不仅帮我们解决了赔偿问题,还让我们真正明白哪里错了、以后该注意什么,这堂‘交通安全课’太有意义了!”林女士的感慨道出了双方的心声。

  这起案件的处理,不仅是一次纠纷的化解,更是一次生动的普法宣传。近年来,宿松法院华亭法庭持续打造“宿愿宜解”品牌,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将交通安全教育融入案件处理全过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明理,让当事人在解决纠纷中受教育、明规则,切实提升交通安全意识,以司法力量为道路交通安全添砖加瓦。

  (文中人名均是化名王英)

责任编辑:姚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