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进乡村 “典”亮群众美好生活
宿松融媒讯“张律师,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认定的?”5月14日下午,在九姑乡的文化书屋里,村民刘大姐一开口就抛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大姐,民法典第1064条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了规定,关键要看债务是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您听我具体分析……”来自安徽皖松律师事务所的张超锦律师翻开民法典读本,细细开始解释。
这是县司法局、县妇联联合组织的“民法典进乡村”活动现场。没有照本宣科,没有长篇大论,张律师用一个个老百姓“家里头的事”把民法典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知识讲得明明白白。县司法局的普法志愿者向群众“推销”起了司法行政的“看家本领”,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应该找谁,用方言土话,把司法行政职能讲到大家的心坎上。
集中宣讲结束后,普法志愿者走进村组、来到村民家门口,几张小板凳一围,和村民们坐成了一个圈。“大家对司法局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可以向我们反映;如果有不懂的法律问题,也可以现场咨询。”志愿者们一边递上宣传折页,一边打开笔记本。大家聊家常、问政策、讲法律,你一言我一语地打开了话匣子。
本次活动是宿松县司法局开展开门教育工作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将持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走进一线听取民声、解决问题、落实工作、提升能力,在服务中找差距、在群众中验成果,以群众满意度检验学习教育成效。(通讯员 郭琳)
责任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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