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法院又1条立法建议被吸收采纳
宿松融媒讯 近日,宿松法院又1条立法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吸收采纳,县人大常委会专此致信感谢。这是宿松法院第三次有立法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成功采用。
在该草案征求意见阶段,宿松法院积极组织动员全院干警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汇总上报。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彭旺鸿立足审判实践,提出的立法建议被吸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近年来,宿松法院持续深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将审判研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资深法官为引领、青年干警为骨干,组建起一支专业过硬的审判研究队伍,着力打造书香型法院、培育研究型法官,以扎实履职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宿法力量”。(通讯员 周静)
责任编辑:姚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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