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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警方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公安局  作者: 孙春旺   时间:2026-02-04 10:24:18   

  宿松融媒讯 低空并非“法外之地”,无人机违规飞行将面临严厉追责。近日,宿松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民用无人机“黑飞”案件,当事人虞某江因擅自闯入管制空域且超高度飞行,已被作出行政处罚。此案为2026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当地查处的典型案例。

  经查,1月27日14时许,虞某江在宿松县龙山街道操控民用无人机作业时,未按规定向空管部门申请飞行许可,擅自闯入管制空域飞行,其操控的无人机飞行高度达367米,远超我国民用无人机120米的适飞高度标准。

  宿松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事人飞行区域属公共基础设施周边管制范围,该行为已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周边航空安全和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1月30日,经开区派出所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条款,依法对虞某江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强调,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明确将无人机“黑飞”情节较重的行为列为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若引发重大事故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无人机使用者需摒弃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合法报备、合规飞行”要求,切勿违规闯入管制空域或超高度飞行,共同筑牢低空安全防线。(通讯员 孙春旺

 

责任编辑:姚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