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检君·说法:非法狩猎“二进宫”,刑事民事同步诉
宿松融媒讯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面临的将是撤销缓刑和数罪并罚。近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对犯罪嫌疑人马赛克、蒙太奇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诉讼。
经查,马赛克、蒙太奇因犯非法狩猎罪,2023年均被宿松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罚,并适用缓刑。2024年11月份至2025年1月份,马赛克、蒙太奇在缓刑考验期间又违反狩猎法规,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在宿松县柳坪乡、隘口乡等地的山上使用禁用的工具“电猫”,累计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三十余次。经鉴定,捕获的野山羊为小麂,捕获的野兔为华南兔,上述物种均被列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法庭上,经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马赛克、蒙太奇悔不当初,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自愿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目前,被告人马赛克、蒙太奇均被撤销缓刑,与本次犯非法狩猎罪所判刑罚数罪并罚,分别被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分别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6万余元。
检察官温馨提示:野生动物属于国家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实施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仅要受到刑事处罚,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爱护野生动物,增强自身生态环保意识,切勿以身试法,触犯红线!(通讯员 戴李华)
责任编辑:姚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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