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法院:“活封活扣”纾困境 “善意执行”促双赢
宿松融媒讯 近日,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款到账,某实业公司与某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顺利执行完毕。在该案执行中,宿松法院执行法官灵活运用“活封活扣”措施,在确保执行力度不减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这是该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生动实践。
实业公司与建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宿松县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建材公司应支付实业公司货款及逾期利息。因建材公司未能履行,实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进行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建材公司具备正常经营能力和持续发展潜力,只是短时期面临资金周转困难,如若“机械地”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不仅会影响到企业正常运转,也可能使实业公司面临债权实现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
鉴于此,执行法官没有简单的“一封了之”,而是深入贯彻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经过周密调查和风险评估后,决定采取“活封活扣”的创新方式推进执行,即对被执行人的生产设备、库存产品等财产进行动态查封,允许其在法院监督下继续使用已查封财产进行生产经营,但对其销售回款、经营收入进行严格控制。最终,在执行法官耐心协调及严格监督下,建材公司得以持续经营,逐步回笼资金,并分期向实业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最终,该案全部执行到位,案件顺利结案。
近年来,宿松法院持续、深入地将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通过精准适用“活封活扣”等审判执行措施,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有效激发了企业的发展活力,实现了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讯员 方涛)
责任编辑:姚翠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