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纠纷实质化解,公平正义更快抵达
司法鉴定“恳谈前置”显成效
宿松融媒讯 9月1日一大早,一对父子急匆匆地来到凉亭法庭,手上拿着一袋纸币放在立案大厅办公桌上,“法官,我来付钱给原告”,眼前说话的这位中年人便是被告王某。“法官,我俩都是乡下人,也搞不来,你帮我们叫对方不要申请司法鉴定,事情我们承认,也愿意赔偿”,王某的老父亲站在一旁附和道……
缘起
这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某农业公司是一家农产品生产企业,被告王某是辖区村民。2025年3月份,王某上山祭祀时不慎引发山火,致使原告在承包土地上种植的油茶树受损,原告起诉至法院并申请司法鉴定。案件承办人前往辖区派出所核实事发当天的接处警情况及查阅卷宗,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并无争议,仅赔偿金额未谈妥。
算账
面对原告企业提出的鉴定申请,经承办人团队分析,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明确,可以在鉴定程序启动之前安排双方进行恳谈。承办人围绕鉴定本身算出两笔账。一是经济账,若启动鉴定,相关鉴定费用虽最终可向被告主张,但需原告先行垫付;若在不鉴定的情况下,双方能就赔偿数额协商一致,鉴定费用便不会产生,被告表示愿意当场履行,原告企业也将及时获取资金。二是时间账,启动鉴定需要经历质证、选定机构、开展鉴定并出具报告等步骤之后,才能开庭审理案件,处理时间变长,原告企业需多次参加诉讼活动,不利于尽快弥补其损失。
化解
经过承办人组织多轮恳谈,原告企业撤回鉴定申请,双方最终采用承办人提出的方案:原告作为农产品生产企业,由其计算具体损失,结合受损苗木目前的恢复情况,酌情对上述损失予以折减,被告于调解协议签订当天向原告企业支付赔偿款,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据悉,今年以来,凉亭法庭通过司法鉴定“恳谈前置”方式,成功化解多起矛盾纠纷,既能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能以恳谈促调止争、促判服众、促行惠民。下一步,凉亭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桥头堡”作用,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通讯员 朱旗)
责任编辑:姚翠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