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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破解欠薪难题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检察院  作者: 吴晓晴   时间:2025-08-11 16:25:31   

  宿松融媒讯 “本以为打官司很艰难,没想到这么顺利就办好了!”近日,28名农民工代表将一面写有“倾情为民办实事 情系百姓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县检察院检察官手中,以此表达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为其排忧解难的诚挚感谢。

  企业停摆,农民工讨薪无门

  2025年6月,宿松县某建筑材料公司负责人因涉及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公司随即陷入停运状态,面临破产危机。更棘手的是,该28名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而他们既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欠条等关键证据。

  “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工资却没有一个说法,心里别提多着急了。”农民工代表王某回忆道。王某等人在多次向相关部门求助后,却因证据不足、企业无人负责而陷入僵局。无奈之下,他们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向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支持起诉,破解维权困境

  受理申请后,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迅速行动,多措并举破解难题。一方面,承办检察官通过前往看守所询问企业负责人、证人,制作欠薪花名册等方式协助收集证据;另一方面,针对企业“无人管事”的困境,办案人员积极协调推动指定公司临时负责人,确保农民工诉求有人对接,畅通维权渠道。

  2025年7月,在查明各方法律关系后,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依法支持王某等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最终,法院向宿松县某建筑材料公司发出支付令,相关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办结后,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并未止步于此。考虑到企业若停止经营,不仅农民工权益难以彻底保障,还可能影响当地就业和经济,检察官主动延伸职能,协调各方推动企业厂房出租,帮助其恢复运营。

  “民生案件无小事”。一面锦旗,一分鞭策。接下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积极参与欠薪治理,对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的劳动者,依法支持起诉,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将为人民司法落实到每一次检察履职之中。

  【检察官说法】

  在一些标的额小、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证据充分的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来督促另一方尽快履行义务。一纸“支付令”,省去了开庭、宣判等流程,可以加快案件办理进程,有效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司法工作的效率。

  一、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督促程序,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支付现金等的法律文书,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与普通程序相比,支付令程序具有哪些优势?

  1.程序简便,效率更好。相较于诉讼程序,支付令案件从受理到结案时间大大缩短,能够快速化解纠纷;2.成本低,当事人负担轻。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支付令的收费标准为按照诉讼类财产案件收费标准的1/3交纳,其诉讼费用较低,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3.强制执行力强。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支付令将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通讯员 吴晓晴

责任编辑:姚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