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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法院:巧解房贷逾期纠纷 尽显司法温情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法院  作者: 张玉玲   时间:2025-07-31 14:33:32   

  宿松融媒讯 一纸合同,承载的是购房者“居者有其屋”的美好期盼,当房贷发生逾期时,是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拍卖抵押房产,还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寻求更为和谐的解决方案?近期,宿松县人民法院圆满审结了一起房贷逾期案件,有效地化解了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矛盾,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情怀与担当。

  2019年,吴某、李某夫妻俩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并以该套房屋作为抵押向宿松某银行申请房贷38万元。自2024年起,其因突遭家庭变故导致经济困难,无力按时偿还房贷。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并要求拍卖抵押房产以收回贷款本息。于银行而言,这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合法举措,对吴某夫妇而言,房产是全家唯一的安身之所,一旦被拍卖,意味着“安居梦”将彻底破碎。法庭内外,双方的矛盾逐渐激化。

  承办法官接手此案后,并没有机械地进行“程序化”处理,而是带着“案结事了人和”的思路深入调查,了解双方的真实诉求和存在的困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积极寻找解决方案。法官向银行指出,虽然合同赋予了银行提前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拍卖房产不仅耗时费力,且可能因市场波动影响债权实现,继续履行合同反而更有利于保障金融资产安全,建议银行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同时,法官也向吴某、李某释明了逾期还款的严重后果,督促其制定具体的还款计划并尽快筹集资金。并表示如果后续逾期,银行仍然可以拍卖房产。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达成了双方满意的调解协议:吴某夫妇同意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已逾期的借款本息,并承诺今后按时还款,银行则同意继续履行房贷合同,暂不主张解除合同和拍卖房产。

  在涉及民生的金融纠纷中,司法机关既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社会关系的“修复者”。在案件审办中,承办法官架起了银行与购房者沟通的桥梁,找到了既能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稳定,又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平衡之路,这传递出司法并非冰冷的条文适用,体现了在法律框架内平衡各方利益的“温度”。

  法院提醒:借款人应增强契约意识,严格履行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如遇到还款困难或特殊情况,需要及时与银行沟通,积极解决房贷逾期问题。同时,银行在风险防控中,需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建议探索更具人性化的处置方式,双方相向而行,共同营造公正、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通讯员 张玉玲)

责任编辑:姚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