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法院:调解暖心 旧友言“和”
宿松融媒讯 上午九点半,凉亭法庭审判庭内,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正在进行开庭准备工作。书记员调试着设备,承办法官与法官助理则结合前期调解阶段获取的案件信息,对即将开始的庭审活动进行分析研判。
审判庭外,与往常不同的一幕吸引了承办法官的注意:双方当事人正坐在法庭门前的樟树荫下交谈。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细节,法官主动上前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进行庭前调解,当事人均欣然应允。
“我并非不承认欠款,只是之前的生意亏损严重,目前确实无力一次性支付。能否允许我分三年偿还?”
然而,被告的提议让原告难以接受。“正是念在我们多年合作的份上,真是没办法才来法院的。这笔欠款你已经欠了很长时间了,今天必须彻底解决!”原告回应道。
眼见双方出现争执,承办法官迅速将二人分别引入调解室进行背对背调解。结合庭前交流及前期调解掌握的情况,法官引导原告观看室内布置的调解优势展示板,耐心劝解道:“老章,你们曾是合作伙伴,也是老朋友。被告当前确实面临经济困难,我们争取通过调解解决,避免伤了和气。”随后前往被告所在调解室进行沟通。
法官拿起《自动履行告知书》,郑重地对被告说道,“你分两年付清,首期货款需在本月底前支付,以表明你的诚意。但必须强调,对方也需要资金周转。一旦达成调解协议,每一期都必须严格按时履行。”被告沉思片刻,点了点头。
法官趁热打铁,立即前往原告所在调解室继续沟通。“法官,我理解生意难免有周转困难”原告态度终于松动,“既然是熟人,我同意他在两年内分期付清”。
经过多轮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这对旧友的手,在法庭内重新握在了一起,达成了真正的“和”解。
望着双方当事人如释重负、并肩走出法庭的背影,全程参与调解的法官助理在笔记本上郑重写下:“案结、事了、人和”。(通讯员 朱旗)
责任编辑:姚翠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