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法院1条立法建议被吸收采纳
宿松融媒讯 近日,宿松县人民法院收到一份来自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感谢信。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董应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中提出的建议被吸收采纳。
2025年1月,宿松法院在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后,积极组织动员相关庭室法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汇总上报。
董应国法官立足于多年的审判工作实际,发现金融机构对于贷款申请的征信审查,往往有自己的一套认定标准,比如不能有诉讼案件等,即使是撤诉案件或者申请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金融机构也常常作为不提供贷款的理由。因此,董应国提出了“金融机构对于民营经济组织贷款申请的信用审查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金融机构不得自行设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征信认定标准”的意见建议,为民营经济主体融资提供便利。
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宿松法院作为全省唯一基层法院积极参与,其中1条立法建议被吸收采纳,极大鼓舞了法院干警参与立法意见征询工作的积极性,激发了全院干警钻研理论的热情,为创建学习型法院奠定基础。
近年来,宿松法院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高度重视审判研究工作,组建了以资深法官为“领头羊”,年轻干警为“生力军”的审判研究骨干队伍,多篇论文获省级、国家级奖项,以司法审判研究服务保障法治建设。(通讯员 周静)
责任编辑:姚翠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