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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 宿松县市场监管局在行动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 吴新雨 汪永俊   时间:2023-12-20 15:37:36   

  宿松融媒讯  为进一步加强酒类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酒类经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规定,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售酒行为,近期,宿松县市场监管局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监督检查,以学校周边经营户及商店、超市、酒吧等娱乐场所为重点整治对象,采取突击检查和普法宣传的方式,重点检查各经营者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违法行为;是否履行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建立进销台账等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提醒其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远离酒类食品。

  强化事前告知,在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过程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制品的法规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在受理含酒类经营、酒吧等字样餐饮服务等许可时,向申请人普及未成年人饮酒的危害和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法律后果,以实际行动做好保护未成年人工作。

  营造共建氛围,充分利用12345、12315平台受理投诉举报,接受各界监督,将列入警示记录的经营者,及时向社会公布,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形成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积极营造社会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常态化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线”。(通讯员 吴新雨 汪永俊)

责任编辑:杨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