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对“背书包买彩票”说不 对非法售彩行为零容忍
宿松融媒讯 因向未成年人销售“非法彩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0月9日,宿松县市场监管局对涉事商店作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是该局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以来作出的第一份向未成年人销售非法彩票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宿松县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商家以现金兑奖形式兜售的“大富翁”是变相博彩,属于非法彩票,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非法彩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的规定,构成了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违法行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违法向其销售刮奖彩票,将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宿松县市场监管局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责令该商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
“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违反了国家的法令,影响了未成年人的成长,应该严格禁止这种行为,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处罚的门槛,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要加大宣传,让全社会的人都知道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是违法的。”宿松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强调。
下一步,宿松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案件办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推动对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等问题的治理,以“我管”促“都管”,加强沟通协作,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打好部门联动“组合拳”,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通讯员 陈媛)
责任编辑:李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