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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一案例入选全省军地协作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

【 字体:    稿件来源: 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 吴贤 郭超   时间:2023-08-10 10:15:42   

  宿松融媒讯 八一建军节前夕,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合肥军事检察院共同发布8件军地检察机关协作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该批案例涉及军用土地保护、军事训练安全保护、革命文物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人防工程保护等方面。其中,宿松县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合肥军事检察院督促整治空军靶场周边农用无人机飞行秩序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军事训练安全军地协作长效机制

  【要旨】

  针对空军某靶场周围乡镇农用无人机飞行影响部队训练问题,军地检察机关加强协作,发挥各自优势,通过联合制发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督促属地政府依法全面履职,消除影响军事训练安全隐患,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国防军事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解放军驻宿松县某部向宿松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宿松县院)反映:该部靶区周边乡镇的农用无人机频繁在靶区附近高空作业,严重影响空军部队正常打靶训练安全,对村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产生隐患。

  【调查和督促履职】

  宿松县院接到该案线索后,及时通过走访调查、询问群众、实地查看等方式固定证据,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合肥军事检察院(以下简称合肥军检)。2021年9月1日,合肥军检会同宿松县院召开专案协调会,对案件线索的真实性、可查性等进行评估,认为部队飞行、投弹训练事关战斗力生成、事关胜仗打赢。农用无人机在部队投弹训练期间无序起飞,影响了训练安全,侵害了国防军事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靶场周边属地政府对相关行为具有监督管理的职责,决定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程序,督促责任单位解决问题。

  2021年9月6日,宿松县院、合肥军检对该线索立案,军地检察机关开展实地调查与专项宣传,赴某部听取部队官兵意见建议,形成覆盖靶场周边乡镇的“专项巡查+重点宣传+长效机制”的初步解决思路,并向周边乡镇负责同志释明靶场训练的重要性、可能发生后果的严重性与国防安全教育的紧迫性,且就后续整改等问题进行磋商。

  为彰显维护军事靶场训练秩序的重要性与严肃性,2021年9月28日,合肥军检联合宿松县院向周边乡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国防安全教育,建立与靶场的沟通联系机制,提前发出预警,纠正农用无人机使用者从事影响靶场训练安全的行为。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在军地检察机关督促协调下,宿松县人民政府与驻宿松县某部建立沟通联系、提前预警等协作机制。靶场周边乡镇人民政府迅速组织专项行动,采取设立公告栏、上门宣传、应急广播等方式开展宣传,各乡镇通过配备专门通信员,建立农用无人机作业事先报告、常态化巡查机制,杜绝部队训练期间放飞农用无人机问题,维护了军事训练安全及周边村民人身和财产安全。2021年11月10日,宿松县院、合肥军检对该案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典型意义】

  国防军事利益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深化运用“军地协作”形式,及时回应部队需求,通过联合实地调查、检察建议、磋商、座谈等形式,帮助地方政府查问题症结、找解决思路,促进政府与部队建立长效防控机制,解决影响空军靶场训练安全的农用无人机无序飞行问题,有力维护了国防军事利益,为部队战斗力生成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通讯员 吴贤 郭超)

责任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