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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联合禁渔宣传让“共护”意识入民心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公安局  作者: 孙春旺   时间:2023-04-03 16:51:32   

  宿松融媒讯“禁渔期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禁渔期间可以进行休闲垂钓吗?”……近日,宿松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成立联合宣传专班深入全县临湖临江乡镇开展禁渔普法宣传活动。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全县湖泊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维护湖区生态平衡,改善大湖水质,推动湖泊渔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3月27日,宿松县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发布《关于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明确4月1日0时至9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龙感湖、大官湖、黄湖、泊湖等所有水域滩涂为禁渔范围,禁渔期内在禁渔区不得从事捕捞活动,不得垂钓,不得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以及从事其它影响鱼类生态环境的活动。凡违反者,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县水利、生态环境、林业、公安等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从4月1日起,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由宿松县公安局、宿松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成立的4个联合宣传专班,分片深入全县临湖临江乡镇、街道和农场进行湖区禁渔和长江“十年禁渔”巡查和政策宣传。为达到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每到一处,联合宣传专班在属地乡镇、街道、农场干部和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采取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渔通告、标语,悬挂条幅,以及循环播放禁渔音频,向群众发放禁渔宣传册和现场讲解法律法规、禁渔期通告内容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群众爱渔护渔意识。

  “禁渔区范围涉及全县十几个乡镇、街道和农场,点多、面广、线长,只有联合各方力量参与,才能将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宿松县公安局民警李龙发所在的联合宣传专班,承担四个乡镇的禁渔宣传工作任务。哪里聚集了群众,联合宣传专班就在那里设立“小讲堂”。每到一个乡镇,联合宣传专班在当地乡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选择在群众容易集中的茶馆、商店、企业等处所开展宣传,采取面对面宣讲、接受群众咨询、“一问一答”互动等方式,以简练、通俗的语言,结合《通告》和日常执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介绍禁渔的背景、意义及做法,使普法宣传更直抵人心,切实把禁渔期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到目前为止,联合宣传专班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车辆80台次,张贴《通告》、标语和发放各类资料2.3万份,悬挂横幅40条,在临湖临江乡镇、街道、农场营造了湖区禁渔、长江“十年禁渔”的浓厚宣传氛围,使共同维护湖区生态、长江生态的意识深入人心。(通讯员 孙春旺)

责任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