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案件被法院强制执行
宿松融媒讯 近日,宿松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江西某运输公司等9家企业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
2023年1月5日,宿松县交通运输局向宿松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皖松交罚[2022]1100313号等13个涉及9家运输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9家运输企业的涉事车辆在经过我县非现场执法卡点时,自动报警系统提示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宿松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卸载接受处理。宿松县交通运输局在法定时间内向9家运输企业送达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知单》《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催告书》,9家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宿松县交通运输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宿松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宿松县交通运输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9家企业收到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未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宿松县人民法院裁定该案符合申请强制执行条件,依法对被执行人江西某运输公司等9企业未缴纳的罚款及加处罚款予以强制执行。(通讯员 董高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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